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權益變動等會計處理致沖抵保留盈餘之未分配盈餘課稅規定
業務發生之交際費與廣告費如何區分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否則視同贈與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
採用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自107會計年度起適用修正後稅率
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自107年度起雖免計算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若有短漏報所得額情事者,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營利事業因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而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應以其他費用列支。
逾期2年債權未進行法定催收程序,不得列報呆帳損失
公司法第22條之1電子申報操作簡單 不收規費
外僑一年度在臺居留超過90天而於年度中途離境時,應於離境前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申報
新公司法11月1日施行 勾勒企業營運新藍圖
107年1月1日起,非居住者股東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調高為21%